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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2-02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或“公司”)于2022
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
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
的会计处理。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
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
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
问题进行了明确。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相关规
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继续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4号于2021年2月2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
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
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1、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
变更的会计处理。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
断”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
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比如测试固定资产是否正
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或者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
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
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
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
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
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
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
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
行。
       公司执行解释第14号、公司执行解释第15号的规定,不会对可比期间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