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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关于黄松、白明垠、肖荣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收回情况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3-039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黄松、白明垠、肖荣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收回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1、控制权变更概述
    2019 年 5 月 9 日,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业”)与华油
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惠博普”)原共同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黄松、白明垠、肖荣、股东潘峰、王毅刚、王全、孙河生、张海汀、李
雪(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了《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黄松、白明垠、肖
荣、潘峰、王毅刚、王全、孙河生、张海汀、李雪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之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长沙水业
已根据《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的约定,于 2019 年完成受让《控制权变更框架
协议》的转让方合计持有惠博普的 10.20%股份,并于 2020 年认购了公司定向增
发的股份,取得了惠博普的控制权。
    2019 年 8 月 8 日,长沙水业与黄松、白明垠、肖荣签订了《长沙水业集团
有限公司与黄松、白明垠、肖荣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之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控制权变更补充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进
一步的明确。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 2020 年不再作为业
绩承诺年度、业绩承诺期顺延 1 年,但业绩承诺金额和补偿方式不进行调整。同
时,原控股股东在《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第七条“乙方的保证及承诺”中作出
的与承诺期相关的其他保证性义务的期限也相应的延长 1 年。
    本公司就上述业绩承诺变更情况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调整业绩
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21-087)。
    2、控制权变更补充协议暨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长沙水业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公司股东黄松(乙方 1)、
白明垠(乙方 2)、肖荣(乙方 3)签署了《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黄松、白明
垠、肖荣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之补充协议(二)》,甲乙
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之业绩承诺及
应收账款回收承诺等事项的调整达成协议,主要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将乙方在《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第七条第 7 款中所做的业绩
承诺年度由原来的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调整为 2019 年、2021 年、2022
年三年(2019 年、2021 年、2022 年合称“业绩承诺期”),即 2020 年不再作为
业绩承诺年度,但业绩承诺金额和补偿方式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控制权变更
框架协议》第七条第 7 款变更为:
    “7.乙方 1、乙方 2 及乙方 3 共同承诺 2019 年、2021 年、2022 年三年目标
公司每年合并报表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均不低于 6000 万元,且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 亿元。
    在业绩承诺期内,若目标公司当年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低于 6000 万元,则在
目标公司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当年业绩补偿款支付
给目标公司,当年业绩补偿款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业绩补偿款金额=当年承诺扣非净利润数(6000 万元)-当年实现扣非
净利润数。
    在业绩承诺期内,若目标公司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 3 亿元,则在目标
公司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目标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
方将累计业绩补偿款支付给目标公司,累计业绩补偿款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业绩补偿款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3 亿元)-业绩承诺期内
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
       若甲方无故罢免或者解聘乙方提名的董事、高管或经营管理团队,则乙方不
承担自被罢免或者解聘之日起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乙方提名的董事或现有业
务高管、经营管理团队存在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二条
       基于上述业绩承诺期调整,《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控制权变更补充协议》
中与业绩承诺期相关的内容及其他内容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
       (4)《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第七条第 12 款中乙方承诺收回 85%的惠博普
(含控股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最后期限
由原来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相应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如届时未完成前述
款项收回承诺的,由乙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向惠博普补足;
       …”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收回情况
    1、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经审计的报告
2019 年度                         85,244,434.38   中兴华审字(2020)第 550010 号
2021 年度                         89,191,029.93   大华审字[2022]0011404 号
2022 年度                        159,201,577.08   大华审字[2023]005119 号
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合计         333,637,041.39
承诺数据                         300,000,000.00
完成率                                 111.21%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85,244,434.38     89,191,029.93       159,201,577.08
非经常性损益                      20,772,000.24     38,752,525.29        96,226,198.76
经审计的本公司扣除非经常
                                  64,472,434.14     50,438,504.64        62,975,378.32
性损益后净利润
承诺数据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差额                                                 -9,561,495.36
             项目                    2019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完成率                                      107.45%                84%             104.96%
公司是否已经收到补偿款                                             是
                                                       大华审字
                               中兴华审字(2020)                                  大华审字
经审计的报告                                           [2022]0011404
                               第 550010 号                                  [2023]005119 号
                                                       号


    3、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收回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截止 2022 年 12 月
     项目                                                         收回比例         完成情况
                           日余额             31 日收回金额
应收账款                1,220,585,926.18         989,723,663.73
其他应收款                410,281,745.56         400,641,978.99
合 计                   1,630,867,671.74       1,390,365,642.72    85.25%              完成



    综上,根据控制权变更相关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黄松、白明垠、肖荣已
完成本次业绩承诺以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回收承诺。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