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互娱: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19-004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改,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股份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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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转让给职工。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
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具体实施细则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等执行。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 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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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七)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事项。 份作出决议;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本章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程第二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
的方案;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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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六)董事会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用即冻结”,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 (十六)董事会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
应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司法 用即冻结”,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
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 应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司法
偿还侵占资产。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 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
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 偿还侵占资产。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
秘书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 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秘书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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