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互娱: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9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
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提名 5 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被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
的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3、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的提名、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审核候选人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
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变更理由合理,不存在利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倪宁 朱宁 尹斌 陈建林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