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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七互娱:关于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7-13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1-042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

七互娱”)之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富”)拟向共青城

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沸点基金”、“本基金”)进行增资,沸

点基金由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沸点基金公司”)发起设立,沸

点基金的管理人为海南沸点基金公司。

    2、沸点基金暂定的目标总认缴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拟作为有

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增资不超过2,500万元。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卫伟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增

资1,500万元,海南沸点基金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增资90万元,其余有限合伙人共拟增资

12,900万元。

    本基金目前尚处于增资募集出资阶段,除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公司关联自然人李

卫伟,以及原合伙人海南沸点基金公司、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嘉兴雨树”)外,其他合伙人尚未确定。

    沸点基金成立后,沸点基金将投资于主基金广州沸点鸿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广州沸点鸿璟基金”),主基金广州沸点鸿璟基金将主要对中国大陆设立或运

营的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的非上市企业直接或间接地股权投资及其他与股权投资

相关的活动。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卫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全

资子公司西藏泰富同时参与本次增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如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

人涉及关联方,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此外,若未来投资基金投资项目中出现

                                         1
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

产的5%,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卫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4、公司将按照本次对外投资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对

外投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拟合作方及主基金基本情况介绍
    (一)主要拟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1、普通合伙人: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三楼40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姚亚平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J55E5P
    成立日期:2016-03-14
    股东情况:于光东,持股比例33.34%;姚亚平,持股比例33.33%;陈千千,持股比例33.33%。
    经营范围: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资产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海南沸点基金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海南
沸点基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有限合伙人: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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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3号楼108室-1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G831E
       成立日期:2016-06-27
       股东情况: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9%;陈千千,持股比例36.36%;
于光东,持股比例36.36%;姚亚平,持股比例18.1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经查询,嘉兴雨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有限合伙人:李卫伟
       李卫伟先生,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身份证号:51080219******2016;李卫伟先
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李卫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合伙人
       本次基金募集资金规模暂定为人民币 2 亿元,目前尚处于增资募集出资阶段,其他合伙
人尚未确定,如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涉及关联方,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主基金基本情况介绍(尚未注册,相关信息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
       企业名称:广州沸点鸿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21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投资策略:将主要对中国大陆设立或运营的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的非上市企
业直接或间接地股权投资及其他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
       广州沸点鸿璟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主基金目前尚处于募集出资阶段,其他
合伙人尚未确定。
       沸点基金成立后,沸点基金将投资于主基金广州沸点鸿璟基金,公司通过投资沸点基金
间接投资广州沸点鸿璟基金,从而扩大公司在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的投资布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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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增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规模:目标总出资额为2亿元人民币,西藏泰富拟认缴出资不超过2,500万元。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1)增资前各投资方出资及比例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万元)         (%)
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       0.33%
于光东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900         96.35%
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          3.32%
                           合计                         货币           3,010        100.00%


         (2)本次增资后,暂定的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万元)         (%)
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          0.50%
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500         12.50%
李卫伟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500          7.50%
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          0.50%
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5,800         79.00%
                           合计                         货币          20,000        100.00%

         注:本基金目前尚处于增资募集出资阶段,拟确定的总出资额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除
   本次增资的西藏泰富、关联自然人李卫伟,以及原合伙人海南沸点基金公司、嘉兴雨树外,
   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确定。
         6、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沸点基金于2021年3月31日成立,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7、出资进度: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根据主基金进行项目投资、支付合伙费用或根据本合
   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等资金需求计划随时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除执行
   事务合伙人和相关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般应提前十五日向有限合伙人发
   出缴款通知。
         8、基金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成立日起至主基金解散并清算完毕之日止。
   主基金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七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主基金经营期限届满后,为实现投
   资项目的有序清算,普通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主基金的经营期限两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
   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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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退出机制:所投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退出。
    10、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
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合伙企业应于运营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开
始,在该完整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年
度审计报告。
    11、基金投向: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使合伙企业投资于主基金,通过主基金实施投资活动
以实现合伙企业的目的。“主基金”指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全体有限合伙人
的认缴出资额总和所投资的、由管理人所管理的一支以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
为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即广州沸点鸿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
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关联方。

    12、管理模式:本基金为有限合伙制基金,本基金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本基金的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为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不参与执行有限合伙事务。

    13、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普通合伙人享有管理、控制、开展有限合伙企业

事务的权利,为了履行其有限合伙协议项下职责以及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事务,而以有限合伙

企业名义实施必要、适宜或方便的任何及所有行为,并且应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提供基金的财

务报表,提供有关基金投资组合情况和年度经营活动的报告。

    有限合伙人有权根据有限合伙协议获得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时,有限合伙人对

基金的经营状况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基金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应按照各自认缴的基金份

额按时履行出资义务。

    14、分配形式:合伙企业的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
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
进行实际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百分之百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截至该分配时
点该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然后,80/20分配。如有余额,百分之八十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百分之二十分配
给普通合伙人和/或特殊有限合伙人。
    15、上市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16、其他情况: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卫伟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在该合伙
企业中无任职,除此以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合
伙企业中任职。
    17、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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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也不得将该等合伙权益直接或间接质押、抵押
或设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任何第三方。拟转让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
应至少提前四十日向普通合伙人提出全部或部分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的申请并委托普通
合伙人通知其他有限合伙人。

    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是通过投资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为主要
投资方向的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以达到公司对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的布局,
推动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的良性互补。
    2、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
确定性;本次拟参与增资合伙企业的合作各方尚未实际履行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义务,未来存
在募集资金不到位或募集失败的风险;同时,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受到宏观经济、资本市场、
内部管理、风险控制、投资与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战略决策、目标选择、信息不
对称、资金财务操作、投后管理等多种风险。此外,由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设立,
公司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不占有席位,对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无表决权。因此,尽管公司拥有
一定可变回报,但公司无法主导被投资方的主要活动,无法控制被投资单位。
    公司已充分认识到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所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将密切关注后续
基金日常运作情况,以合伙人会议等形式积极参与基金管理及投资决策,做好风险的防范和
控制。
    3、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在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的投资布局,
推动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的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4.00 亿元,同比增长 8.86%;利润总额 32.49 亿元,
同比增长 20.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6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56%。本
次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较
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本次合作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同业竞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投资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创业
投资基金。未来可能会出现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收购的项目与公司在部分业务领域相近甚至相



                                          6
竞争的情形,如未来该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收购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公司和
该投资基金将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解决。
    六、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及同日披露的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年年初至披露
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卫伟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公司承诺及说明
    1、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情形。
    2、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3、公司子公司西藏泰富为本基金有限合伙人。公司不存在为西藏泰富提供财务资助或
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有利于公司对信
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领域的布局。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
致原则,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
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鉴于本次交易对方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
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对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的布局,符合公司
多元化的战略发展。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相关议案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
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也没有受其他董事委托行使表决
权,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额未超过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
                                       7
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2、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三七互娱本次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合伙协议》;
    6、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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