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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洽洽食品: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8-056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实施战

略聚焦、公司拟与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安徽

省黄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海商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拟出售江苏洽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洽康”)75%股权给合

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25%股权给安徽省黄海商贸有限公司,本次股权

出售之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江苏洽康将成为华泰集团的控股子公

司。

  (二)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8年10月1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陈先保先生、陈冬梅女士、陈奇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交

易须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
   (一)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599 号;

    2、法定代表人:陈先保;

    3、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管理;农副产品(除粮、油、棉)、电线电

缆、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医疗器械一类、建筑材料、装潢材

料、钢材、木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包装材料、金属材料、压缩机及配件、

混凝土、重油(除危险品)、铜、铅、锌、矿产品、有色金属矿产品及成品、贵

金属矿产品及成品的销售;自有物业服务及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

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营业期限:1998 年 02 月 28 日至 2028 年 02 月 28 日;

    7、股东及出资情况:合肥华泰持有公司 253,244,423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

发行股本总数的 49.9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先保先生;

    8、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合肥华泰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

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合肥华泰使用的情形

    9、财务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底,合肥华泰总资产 2,256,411.46 万元,总负债
1,599,027.92 万元,净资产 657,383.54 万元;2017 年 1-12 月合肥华泰实现营业
收入 656,156.70 万元,净利润 60,817.90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 止 2018 年 6 月底,合肥华泰总资产 2,273,972.17 万元,总负 债
1,585,543.33 万元,净资产 688,428.84 万元;2018 年 1-6 月合肥华泰实现营业
收入 359,369.93 万元,净利润 30,956.43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安徽省黄海商贸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批发市场 D 八区;

    2、法定代表人:黄海;

                                     2
    3、注册资本:438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展览展示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以上范围涉及行政许可和资质的凭许可

证和资质证在核定范围内经营);

    6、营业期限:1995-02-10 至 2025-02-10;

    7、股东及出资情况:自然人黄海先生出资 428 万元,占黄海商贸股权的

98.85%,李涛先生出资 5 万元,占黄海商贸股权的 1.15%;

    8、黄海商贸及自然人黄海先生、李涛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财务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底,黄海商贸总资产 23,694.20 万元,总负债 19,407.36
万元,净资产 4,286.84 万元;2017 年 1-12 月黄海商贸实现营业收入 2,034.66
万元,净利润 59.39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6 月底,黄海商贸总资产 45,384.19 万元,总负债 17,966.17
万元,净资产 27,418.02 万元;2018 年 1-6 月黄海商贸实现营业收入 1,190.87
万元,投资收益 23,109.54 万元,净利润 23,145.4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江苏洽康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 20 号;

    2、法定代表人:孙俊;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 ;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蔬菜制品(酱腌菜)、调味料(半固态)、酱、豆制品(非发

酵性豆制品)生产;预包装食品销售;

    6、营业期限:2013-07-09 至 2063-07-08 ;

    7、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占本次股权转让前江苏洽康 100%股权;

    8、历史沿革

    2013 年 8 月 19 日与江苏小康食品有限公司、江苏小康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控

                                     3
制人韩圣波先生签订了《关于江苏洽康食品有限公司 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收购完成之后,公司将持有江苏洽康 60%

股权,江苏洽康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收购江苏洽康食

品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 2013-050)

    2015 年 3 月 11 日,基于目前洽康食品存在的发展滞缓问题,为更好的推动

洽康食品的业务发展销售促进,提高公司在酱制品和休闲豆制品的发展速度,公

司与洽康食品的原股东通过沟通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对洽康食品的经营团队进

行整合,调整收购股权支付款项,并终止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业绩对赌部分,公

司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因存于共管账户的 1,000.00 万元股权

款共管的其他方涉及个人诉讼事项,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归还该笔资金。

    2018 年 8 月份,因江苏洽康 40%股权持有者韩圣波先生涉及个人诉讼事项,

公司通过法院执行裁定“被执行人韩圣波所持有的江苏洽康食品有限公司 40%股

权所有权归买受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该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方洽

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截止目前,江苏洽康 40%股权工商变更相关材

料已经受理,预计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

    9、财务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底,江苏洽康总资产 10,135.18 万元,净资产 8,375.12

万元,总负债 1,760.06 万元,2017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7,668.98 万元,

净利润-57.02 万元。(以上数字经过审计)。

    截止 2018 年 8 月底,江苏洽康总资产 8,653.91 万元,净资产 7,744.58 万

元,总负债 909.33 万元,2018 年 1-8 月,实现营业收入 4,753.86 万元,净利

润-630.53 万元。(以上数字经过审计)。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委托江苏洽康进行理财的情况;江苏洽康的股权不存

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担保、重大

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状况。

    截止 2018 年 9 月底,江苏洽康对上市公司资金经营性资金占用 16.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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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018 年 10 月 8 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对江苏洽康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中水致远

评报字[2018]第 02031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江苏洽康经审计后的账面资产总额为 8,653.91 万元,负债

总额为 909.33 万元,净资产为 7,744.58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江苏洽康

资产总额为 9,869.50 万元,负债总额为 909.33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

为 8,960.17 万元,净资产增值为 1,215.59 万元,增值率 15.70 %。(主要系固

定资产增值 999.10 万元,无形资产增值 163.58 万元)。

    本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0 月 8 日起一年内有效。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江苏洽康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9,000 万

元,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合肥华泰、黄海商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详细如下:

    公司向合肥华泰转让其持有的江苏洽康 7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6,750 万元,

向黄海商贸转让其持有的江苏洽康 25%股权,转让价格为 2,250 万元,各方签订

转让协议,并在各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合肥华泰并在协议生效后 2018

年 11 月底前、2018 年 12 月底前以现金方式支付各 50%的股权转让价款,黄海商

贸需在协议生效后 6 日内支付全部对价,资金到账之日起 10 日内办理股权变更

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款进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江苏洽康对洽洽食品的经营性资金占用将在

2018 年 12 月 31 底前支付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预计与江苏洽康发生商品销售、采购等业务。公司将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在履行关联交易相

关审批程序后,与其签订经营合同。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经各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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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江苏洽康将成合

肥华泰的控股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洽洽食品与合肥华泰、黄海商贸均各自独

立经营,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严格分开,不存在相互依赖的情

况,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负面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开展牛肉酱等调味品业务,相关业务的后续

拓展均由合肥华泰控股的江苏洽康实施,双方不会形成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江苏洽康主要从事牛肉酱等调味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聚

集及优化业务结构需要,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将江苏洽康股权转让给合肥

华泰和黄海商贸,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高效配置资源,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

务,优化资产结构以实现公司战略聚焦。

    本次交易公允、公平,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广大中

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能避免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潜在的同业竞争。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洽康成为合肥华泰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并表范围发生

减少。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结构有所改善。江苏洽康 60%股权初始投资成本

为 8,600 万元,计提商誉减值 5,403,980 元,账面价值为 8,059.602 万元;40%

股权拍卖支出形成公司对江苏洽康 40%股权成本为 2,110 万元。本次交易在本年

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 4 月,公司与华泰集团共同签署增资协议,对坚果派农业进行增资,

增资后,公司持有坚果派农业 30%股权,合肥华泰持有坚果派农业 70%股权。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预计与华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不

                                   6
超过 15,650 万元的采购和销售业务。

    2018 年 8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出售包头华葵 100%股权,坚果派农业拟受让公

司持有的包头华葵 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包头华葵将成为

坚果派农业的控股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增 2018 年与坚果派农业日常关联交易

7500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公司拟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的相

关文件材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股权转让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合肥华泰,合肥华泰是公司控股股东,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先保先生、陈冬梅女士、陈奇女士回避了

对本次交易议案的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快战略聚焦发展,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有

利于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提升盈利能力,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符合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中介机构及其经

                                     7
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

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5、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不存在向控股股东

输送利益、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根据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其他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

况。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股权转让协议;

   (五)《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 020311 号。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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