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
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喻荣虎 周学民 徐景明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