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0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公司四楼会议 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奇女士;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 名,代表股份 302,417,8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6482%。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 称“中小股东”)11 名,代表股份 108,584,7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4170%。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0,687,5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55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 5 人,代表股份 16,854,46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324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1,730,32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8.092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1,730,322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18.092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299,702,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22%;反 对 2,715,2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5,869,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7.4994%;反对 2,715,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同意 299,702,1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20%;反 2 对 2,715,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8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5,869,1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7.4991%;反对 2,715,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0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同意 299,702,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22%;反 对 2,715,2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5,869,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7.4994%;反对 2,715,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42,887,7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0.3153%;反对 59,293,3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9.6064%;弃权236,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9,054,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5.1765%;反对59,293,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056%; 弃权23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21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杨律师、梁翔蓝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