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6-24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已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我们审核,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
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持续为股东创造效益。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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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克鸿】 【蔡 建】 【刘 昕】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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