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28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
系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
申请文件的事项。
二、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
终止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
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协议内容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
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
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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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克鸿】 【蔡 建】 【刘 昕】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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