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3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的
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
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符合市
场原则;且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的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基
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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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克鸿】 【蔡 建】 【刘 昕】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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