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7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合法、有效,无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
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2、对《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我们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本次发行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
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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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符合国家
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
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对《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
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
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
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认
购股份的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
案内容。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6、对《关于受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受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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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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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克鸿】 【蔡 建】 【刘 昕】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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