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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威股份: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10-17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3 日,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届满。

    2、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67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64,5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555,128,024 股的 0.6601%。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后,
公司第三期限制股票激励计划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886,000 股。

    3、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
通日为 2022 年 10 月 19 日。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可解除限售
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67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64,500 股。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
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等发表了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2、2020 年 2 月 20 日至 2020 年 3 月 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巨
潮资讯网和公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
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
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
人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7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23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
确 的 同 意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6 月 29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
明 确 的 同 意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3 日,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
期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届满。

                     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0%。                                               103,212,553.65元,剔除本次及其他激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      112,140,443.65元,较2019年增长了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5.89%。因此,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4、激励对象个人及组织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
 与其个人及所属组织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 2021年,167名激励对象高管/组织绩
 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及所属组织绩效考核结果确 效考核结果均为“优”,个人考评结果
                                                   均为“合格”及以上,满足100%解除限
 定,具体如下:                                    售条件。
                        高管/组织绩效考核评分      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评结果为“不合
         个人                                      格”,公司将对其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解锁比例                               不合
                    优       良      合格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2.40
                                              格
               优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不纳入本次解除
   个人        良  100%     80%      60%      0%
                                                   限售范围。
   绩效
   结果    合格
           不合格              0%


    综上所述,第三期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
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
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
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0 月 19 日。

    2、本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167 人。

    3、本期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64,5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555,128,024 股的 0.6601%。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为:

                                               本期可解除限售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
                              获授的限制性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的数量      制性股票的数量
                              股票数量(万股)
                                                     (万股)            (万股)
           副董事长、副总经
  施金霞                            45.00            13.50               18.00
             理、财务负责人

  潘恩海    董事、副总经理          45.00            13.50               18.00

  朱鹏程    董事、副总经理          45.00            13.50               18.00
  童    娟        董事会秘书       8.00              2.40                3.2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1078.50           323.55              431.40
     术)人员(163 人)

             合   计              1,221.50          366.45              488.60

    注:上表中未包含 7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其所持合计 42.10 万股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
回购注销;未包含 1 名 2021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人员,其第二个限售期对应的
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
上市流通,剩余 75%股份将进行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公司以截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的总股本 556,723,012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3,259,459 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543,463,553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实施完
毕。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 公司以 2021 年 4 月 25 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后 556,233,553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1.5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3 日实施完毕。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 556,233,553 股
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1.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
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调整如下:回购价格
由 3.30 元/股调整为 3.00 元/股。

    鉴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2.1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 1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公司将对其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 2.40 万股进行回购
注销。

    综上,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44.50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其余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股份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减
           项目                                      (+,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其他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4,843,918   13.48%     -3,664,500        71,179,418      12.82%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55,884,332   10.07%                       55,884,332      10.07%
         首发后限售股       9,932,086      1.79%                      9,932,086       1.79%
         股权激励限售股     9,027,500      1.63%   -3,664,500         5,363,000       0.9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80,284,106   86.52%     3,664,500        483,948,606      87.18%
 三、股份总数             555,128,024   100.00%                     555,128,024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
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