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02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
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我们审核,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
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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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克鸿 蔡 建 刘 昕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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