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5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度
财务报告的编报符合上市公司相关的会计准则,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经认真
审核,我们未发现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存在遗漏、虚报等误导公司或其他股东的
情形,同意对外披露。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认为:
1、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公司子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对于公司资金的占用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形成的,
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
1,687万元的业务合同履约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支持其业务发
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
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当期和以前年度累积的对外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预
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
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满足了
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公司及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
中、低风险短期的投资品种,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
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
七、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的
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
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符合市
场原则;且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的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克鸿】 【蔡 建】 【刘 昕】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