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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2019-02-28  

						股票简称:通达股份                    股票代码:00256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九年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364
号文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5,381,390 股股票。通达股份向任健等非公开发行
16,949,152 股股份,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办理了验资手续,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
完成全部股份登记等工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
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愿意
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万福
    注册地址: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注册资本:429,141,351 元
    成立时间:2002 年 3 月 26 日
    办公地址: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办公地址邮编:471922
    股票代码:002560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X148288455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凭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
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许可经营或禁止出口的
货物和技术除外)。
    董事会秘书:张治中
     联系方式:0379-65107666

     传真:0379-67512888。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5 年、2016 年、2017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合计                         309,303.99    246,587.43     258,671.36    232,912.01
 负债合计                         144,353.47     82,876.80      85,296.32     68,298.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1,733.94    151,111.07     151,787.20    142,535.1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63,043.02     166,420.92     162,741.05     129,017.24
营业利润                           3,439.24       1,375.95       8,832.48       7,201.35
利润总额                           3,457.63       1,412.05       9,644.55       7,365.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89.93       1,202.68       8,368.73       5,795.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576.58        972.75        7,055.43       5,403.74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72.39   -13,937.65     -1,487.74        2,611.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73.27    -7,974.82     -3,010.23       14,102.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298.81    13,234.39     -7,501.38        6,562.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64.79    -8,638.86    -12,045.62       23,579.32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8-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6.67         33.61          32.97            29.30
流动比率(倍)                           1.53          2.14           1.87             1.95
速动比率(倍)                           1.30          1.72           1.62             1.51

             项 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91        -0.32          -0.03             0.18
综合毛利率(%)                          8.55          8.34          13.67            11.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          0.80           5.71             4.09
基本每股收益                             0.07          0.03           0.20             0.1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6          2.47           2.92             3.26
存货周转率(次)                         5.18          6.58           5.73             4.62
总资产周转率(次)                       0.58          0.66           0.66             0.60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一)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19 年 2
月 15 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即不低于 4.72 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4.72 元/股,相对于
本次发行发行底价 4.72 元/股的比率为 100%。

       3、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6,949,152 股,全部以现金认
购。认购对象认购数量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任健                  任健             4,237,288            19,999,999.36
                                超赢创赢 19 号私募
 2       河南超赢投资有限公司                           2,542,373            12,000,000.56
                                    投资基金
                                超赢创赢 30 号私募
 3       河南超赢投资有限公司                           10,169,491           47,999,997.52
                                    投资基金
                        总计                            16,949,152           79,999,997.44


       4、发行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
式进行。
    5、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出具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验
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 31-00001 号)。经审验,截止 2019 年 2 月 19 日,民
生证券已收到通达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共计 79,999,997.44 元,上述
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民生证券在浦发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开设的账户
(账号:91260078801300000071)。

    2019 年 2 月 19 日,民生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9 年 2 月 20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 31-00002 号),验证截至
2019 年 2 月 19 日止,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949,152.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4.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7.44 元,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为 2,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为 3,587,000.00 元(包含
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412,997.44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
16,949,152.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为 57,463,845.44 元。

    6、限售期:任健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
式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任健、河南超赢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
下:
    (1)任健
    任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 5 月出生,大学学历。2008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6 年 5 月
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任健为公司副总经理,其出资均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或结构化
产品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通达股份及其关联方(自身为通达股份关
联方的情况除外)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与通达股份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
取资金的情形。
    (2)河南超赢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 19 号 1 号楼 5 层 509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艳辉
    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实业的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企业资产管理;企业资产并购重组;企业上市策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8083715XB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获配对象任健为发行人副总经理,根据任健与发行人签署的《河
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双方约定任健以 2,000 万元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述关联交易已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任健外,本次发行 2 名获配对象河南超赢投资有限公司-超赢创赢 19 号私
募投资基金及河南超赢投资有限公司-超赢创赢 30 号私募投资基金与发行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经核查,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
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完成备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合法合规。

     (三)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70,332,025      62.99%      270,332,025     60.60%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8,809,326      37.01%      175,758,478     39.40%
三、股本总数              429,141,351    100.00%   446,090,503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
的说明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保证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保荐机构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三)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承诺,并继续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
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五、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安排

            事 项                                      安 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的 1 个完整会
(一)持续督导事项
                                  计年度。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善内控制度,明确高管人员的行为规则,制定防止高
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
                                  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具体措施,协
人资源的制度
                                  助发行人制订、执行有关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
                                  的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实施。
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
            事 项                                     安 排
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易本公司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
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体涉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
                                  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
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
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务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发行人
状况、股权变动和管理状况、市场
                                  的相关信息。
营销、核心技术以及财务状况
8、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时对发行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
人进行现场检查                    材料并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
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六、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保荐代表人:金亚平、王学春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 号东方金融广场 B 座 2101-2104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传     真:021-33827017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经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认为通达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通达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亚平              王学春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杨卫东




    保荐业务负责人:

                           杨卫东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