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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0-07-2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的“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除与控股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非经营
性资金往来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外,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
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
保的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法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权益。
    二、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
出的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0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宏伟           王   超           刘余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