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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的
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
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符合市
场原则;且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的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基
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宏伟            王    超            刘余魏


                                                      2020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