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余魏)2021-04-1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余魏)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在成为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能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历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报
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的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0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9 0 5 0 否
股东大会 4 2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0年8月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关
于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2020年11月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对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史永伟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2020年12月1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对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
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人员及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2020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有关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
个议案认真审阅,对相关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及观点,并做出独立、公正在判断,
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在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期间,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开展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以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
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公司能充分尊重本人的意见,采纳本人对公司的有关建议。
在此,衷心感谢公司及相关人员在 2020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新的一年,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
一步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方便与社会公众股股东沟通,特公布本
人的联系方式:407386939@qq.com。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刘余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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