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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2 日(星期四);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红菊女士;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97,263,391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8.46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7,241,991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18.46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1,4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232,6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42%。
    因受近期疫情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部分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
希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次通过
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
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42,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9%;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866%;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马红菊女士、史家宝先生、曲洪普先生、张治中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计,任期三年。
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马红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7,258,992 股。
    2.02 选举史家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7,253,992 股。
    2.03 选举曲洪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7,253,992 股。
    2.04 选举张治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7,253,99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马红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8,201 股。
    2.02 选举史家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3,201 股。
    2.03 选举曲洪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3,201 股。
    2.04 选举张治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3,203 股。
    以上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宏伟先生、王超先生、刘余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计,任期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
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李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7,253,994 股。
    3.02 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7,253,993 股。
    3.03 选举刘余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7,253,99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李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3,203 股。
    3.02 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3,202 股。
    3.03 选举刘余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3,203 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
议。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席贤女士、孙景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计,任期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4.01 选举席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7,253,994 股。
    4.02 选举孙景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7,253,99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 选举席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23,203 股。
    4.02 选举孙景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23,201 股。
    以上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席贤女士、孙景要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监事蔡晓贤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
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