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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股份: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21-11-02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
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 65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万
元(含)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价格不超过 12.58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1-017)。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回购细则”)等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公司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 日、2021 年 4 月 2 日、
2021 年 5 月 7 日、2021 年 6 月 2 日、2021 年 7 月 7 日、2021 年 8 月 2 日、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28,0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11%,最高成交价为
5.9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3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999,862.88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均符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
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情况如下:
    2021 年 1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1)。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1,616,763 股。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
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5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为20,889,439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222,36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 1,428,079 股股份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存放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严格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
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