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07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
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
措施的作用,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宏伟 王 超 刘余魏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