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偃师市顾县镇史家湾工业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6 日(星期三);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红菊女士;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106,638,079 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2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04,018,97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2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2,619,1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496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0 人,代表股份 9,558,98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813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事 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 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40,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6%; 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0%;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8%;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15%;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7%。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40,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6%; 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0%;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8%;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15%;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7%。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40,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6%; 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0%;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8%;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15%;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7%。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40,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6%; 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0%;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8%;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15%;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7%。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85,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30%; 反对 97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85%;弃权 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6,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894%;反对 97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469%;弃权 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7%。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40,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6%; 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0%;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8%;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15%;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7%。 7、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40,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6%; 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0%;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8%;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15%;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7%。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40,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6%; 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0%;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8%;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15%;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31,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62%; 反对 93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4%;弃权 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52,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706%;反对 9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7%;弃权 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40,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6%; 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0%;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8%;反对 8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15%;弃权 1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40,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6%; 反对 9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5%;弃权 6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8%;反对 93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2%;弃权 6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40,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6%; 反对 99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8%;反对 99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3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40,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6%; 反对 9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5%;弃权 6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48%;反对 93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2%;弃权 6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09,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861%; 反对 2,48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7,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12%;反对 2,48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5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87,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115%; 反对 2,6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55,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639%;反对 2,60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3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87,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115%; 反对 2,6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55,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639%;反对 2,60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3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 2021 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22 年 3 月 1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 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