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兄弟科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28
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7]830号”文同意,公司7.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12
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兄弟转债”,债券代码“128021”。

    根据相关法规和《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兄弟转债自2018年6月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3月31日,共有
649,427张兄弟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共计转股12,138,126股。

    2、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
决定》,公司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同步修改《公司章程》。




    二、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更前后详细情况
    1、注册资本的变更:
    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5,551,814元。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7,689,940元。
    2、总股本的变更:
    变更前:公司总股本为865,551,814股。
    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为877,689,940股。



    三、《公司章程》修订事宜

       由于上述事项,《公司章程》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7,689,940
865,551,814元。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77,689,940股,
865,551,814股,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
份的,应当依据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决 照本章程的规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议。                                         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或者注销。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项、第(六)项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 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注销。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回购完         因上述原因需要注销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
成之日起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因上述原因需要注销公司股份的,应
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
续。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地点为:公司住所或会议通知中注明的其 公司住所或会议通知中注明的其他地点。
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 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视为出席。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
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
                                         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损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和奖惩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理的工作;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六)在发生公司被恶意收购的情况下,有权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采取和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且不损害公司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反收购措施;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十六)在发生公司被恶意收购的情况下,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有权采取和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且 股份;
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反收购 (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
措施;                                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上款第(十六)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1)针对公司收购方按照本章程的要求向董事会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提交的关于未来增持、收购及其他后续安排的资
(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 料,做出讨论分析,提出分析结果和应对措施,
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并在适当情况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上款第(十六)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从公司长远利益考虑,董事会为公司选择其
(1)针对公司收购方按照本章程的要求向 他收购者,以阻止恶意收购者对公司的收购;
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未来增持、收购及其他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采取可
后续安排的资料,做出讨论分析,提出分 能对本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适当调整以降低恶意
析结果和应对措施,并在适当情况下提交 收购者的持股比例或增加收购难度的行动;
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4)为阻止收购方的恶意收购安排,公司高
(2)从公司长远利益考虑,董事会为公司 级管理人员可集体离职,公司应按该人员在公司
选择其他收购者,以阻止恶意收购者对公 任职职位年限内税前薪酬总额的三倍向该名人员
司的收购;                              支付赔偿金;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5)采取以阻止恶意收购者实施收购为目标的包
采取可能对本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适当调 括对抗性反向收购、法律诉讼策略等在内的其他
整以降低恶意收购者的持股比例或增加收 符合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反收购措施。
购难度的行动;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4)为阻止收购方的恶意收购安排, 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集体离职,公司应按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
该人员在公司任职职位年限内税前薪酬总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额的三倍向该名人员支付赔偿金;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5)采取以阻止恶意收购者实施收购为目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标的包括对抗性反向收购、法律诉讼策略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等在内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的反收购措施。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备注: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