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62 股票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7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兄弟科技”)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 第 30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 行了审慎核查,现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及回复公告如下: 一、请比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逐项说明上述交易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的依据,并对上述交易的所履行的审议程序进行全面自查,详细说明上述交易的 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回复: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依据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计算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 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净利润以被投资 企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 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本次交易购买股权将导致兄弟科技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因此基于上述规定,本次交易 标的公司 LANXESS CISA Proprietary Limite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如下: (1)资产总额: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 8,305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66,072.09 万元), 高于标的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13,930 万兰特(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汇率计算, 折合人民币约 53,946 万元),因此其资产总额以成交金额 8,305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66,072.09 万元)为准; 1 (2)营业收入:以标的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119,370 万兰特(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56,522 万元)为准; (3)资产净额: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 8,305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66,072.09 万元), 高于标的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额 41,250 万兰特(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汇率计算,折 合人民币约 19,532 万元),因此其资产净额以成交金额 8,305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66,072.09 万元)为准。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 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 说明:兄弟科技 2018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 358,198.67 万元, 此次交易标的公司资产总额为 8,305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66,072.09 万元)(本次交易成 交金额),占比为 18.45%,未达到 50%。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说明:兄弟科技 2018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为 141,501.67 万元,此次 交易标的公司 2018 年所产生的营业收入为 119,370 万兰特(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汇率计算, 折合人民币约 56,522 万元),占比为 39.94%,未达到 50%。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说明:兄弟科技 2018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为 225,887.10 万元, 此次交易标的公司 2018 年的资产净额为 8,305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66,072.09 万元)(本 次交易成交金额),占比为 29.25%,未达到 5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上述交易的所履行的审议程序进行全面自查,详细说明上述交易的审议程序是 否合法合规。 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 条 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 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2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五百万元。 标的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10,960 万兰特((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汇率计算, 折合人民币约 5,190 万元)占兄弟科技 2018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2,181.73 万元的比例为 237.88%,超过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因此,公司根据上述规则要求,该交易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拟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 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 公告格式》的要求,请你公司逐项列明以下内容: (1)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收款项总额、或有事项 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和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注明是否经审计)。如该标的公司净利润中包含较大比例 的非经常性损益,应予以特别说明。 (2)标的公司的权属(包括有关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 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所在 地、帐面价值(包括帐面原值、已计提的折旧或准备、帐面净值)。 (3)交易对方获得标的公司的时间、方式和价格,运营情况(包括交易对方经营该项 资产的时间、该项资产投入使用的时间、最近一年运作状况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如收 购的房屋结构、与收购出售使用权有关的地块周边土地的用途等)。 (4)如上述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应详细介绍该项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决策程序及该 3 项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债务人名称、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 等。对转移债务的,还应当说明已经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等。 回复: (一)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收款项总额、或有事项 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和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注明是否经审计)。如该标的公司净利润中包含较大 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应予以特别说明。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利润表 单位:万兰特 指标名称 2019年1-6月 2018年 营业收入 58,470 119,370 EBITDA 10,370 24,720 营业利润 5,060 14,340 净利润 3,900 10,960 说明:2018年度,标的公司存在非经常性损益7,970万兰特,主要系地下水截水渠预提费 用的转销。 (2)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兰特 指标名称 2019年6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15,330 113,930 总负债 21,600 72,680 所有者权益 93,730 41,250 应收账款总额 19,662 25,720 (3)其他财务数据 单位:万兰特 指标名称 2019年6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4 单位:万兰特 指标名称 2019年1-6月 201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55 9,319 注: A、2019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主要系增加了1股股本价值4.9亿兰特,此4.9亿兰特 在2018年12月31日列入应付贷款,因此总负债在2019年6月30日亦出现相应减少。 B、以上2018年度数据系经普华永道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审计,2019年1-6月数据来源于标的公司 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标的公司的权属(包括有关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 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所 在地、帐面价值(包括帐面原值、已计提的折旧或准备、帐面净值)。 1、标的公司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兰特 项目 账面原值 已计提的折旧 2018年12月31日 账面净值 土地和房产 19,079 9,749 9,330 办公设备和设施 5,857 4,880 977 机器设备 119,765 82,032 37,733 软件和许可 890 445 445 在建固定资产 23,924 0 23,924 合计 169,515 97,105 72,410 2、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三)交易对方获得标的公司的时间、方式和价格,运营情况(包括交易对方经营该项 资产的时间、该项资产投入使用的时间、最近一年运作状况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如收 购的房屋结构、与收购出售使用权有关的地块周边土地的用途等)。 1、标的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21日,是由Bayer Proprietary Limited与Sentrachem 5 Limited共同成立的合资企业,Bayer Proprietary Limited与Sentrachem Limited分别持股 50%。标的公司于1998年10月投入运营。 2、2004年10月21日,LANXESS Proprietary Limited从Bayer Proprietary Limited处受 让了标的公司50%股权。该次股权转让系因“德国拜耳”进行拆分重组,“朗盛集团”从“德 国拜耳”中分拆设立,因此2004年LANXESS Proprietary Limited受让Bayer Proprietary Limited所持标的公司50%股权没有支付相应对价。 2007年2月1日,LANXESS Proprietary Limited从Sentrachem Limited受让其所持标的公 司50%股权,受让价格为2.2亿兰特。自此,LANXESS Proprietary Limited拥有了标的公司100% 股权。 3、标的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生产及销售铬化工产品,主要产品包括重铬酸钠、铬酸。根 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标的公司的营业 收入为119,370万兰特,EBITDA为24,720万兰特,净利润为10,960万兰特;根据标的公司提供 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9年1-6月,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为58,470万兰特,EBITDA为10,370 万兰特,净利润为3,900万兰特。最近一年及一期,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标的公司拥有的土地如下: 编号 面积(公顷) 用途 纽卡斯尔ERF 13661第3号地块 3.4339 生产 纽卡斯尔ERF 13661第6号地块 4.4135 生产 纽卡斯尔ERF 15613 2.2352 生产 纽卡斯尔ERF 15432 6.2166 生产 纽卡斯尔ERF 13661第2号地块 16.9246 铬渣填埋(尾矿坝) (四)如上述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应详细介绍该项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决策程序及该 项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债务人名称、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 等。对转移债务的,还应当说明已经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等。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不涉及公司、受让方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三、请你公司逐项说明标的协议的具体内容,你公司购买上述协议的具体原因及必要性, 并逐项说明标的协议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回复: 6 (一)《股份收购协议》 公司拟丰富铬鞣剂的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铬鞣剂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巩固公司铬鞣剂 产品的全球市场领导地位;同时通过整合主要产品维生素K3和铬鞣剂的产业链,全面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孙公司兄弟南非(私人)有限公司(最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为: 兄弟工业南非(私人)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rother Industrial SA Proprietary Limited, 以下简称“兄弟南非”、“受让方”)于2019年8月12日与LANXESS Proprietary Limited(以 下简称“转让方”、“乙方”)签署《股份收购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兄弟南非 以8,305万欧元受让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 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购买价格总额应当包括:(1)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购买对价;(2) 存货转让协议项下存货转让的对价;(3)股份收购协议项下重要合同转让的购买对价;本次 交易总对价为相当于83,050,000(8,305万欧元)等值的南非兰特。各方应于交割日后30 (三十)个工作日内,就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购买价格的分配事宜进行友好地协商并达成 一致。 上述“购买价格总额”的定价依据详见本公告第四节:“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的 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产品、运营情况及具体业务模式等内容,并结合该业务说明 与你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性,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中的相关说明。 (二)其他相关协议 1、《存货转让协议》:由于朗盛的集团化运营模式,转让方是其在南非的统一销售平台, 标的公司产品原通过转让方进行销售。因此,为避免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与转让方发生业务 竞争,标的公司与转让方签署《存货转让协议》,约定由转让方将截至交割日其在南非拥有 的并且已经列入转让方账目中相关存货(包括重铬酸钠、铬酸、铬鞣剂等)转让给标的公司。 本协议项下“存货”转让价格包含在本次《股份收购协议》“交易总对价”中,存货转让对 价以账面价值为定价依据,存货转让的具体数量以交割日为准。 2、《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且是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的知识产 权目前由LANXESS Deutschland GmbH持有,因此兄弟科技全资子公司兄弟集团(香港)有限 公司(英文名称:Brother Group (HONG KONG)Limited,以下简称“兄弟集团(香港)”) 与LANXESS Deutschland GmbH签署《知识产权协议》,约定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知识产权(包 括重铬酸钠、铬酸、铬鞣剂生产/经营涉及的相关商标、专利及非专有技术)作价30万欧元转 让给兄弟集团(香港),后续由兄弟集团(香港)统一运营管理和维护受让的知识产权。本 协议项下“知识产权价值”未包含在本次《股份收购协议》“交易总对价”中。 3、为确保顺利交接及过渡,在一定的过渡期间内,转让方将为标的公司提供过渡期服务, 7 因此标的公司与转让方签署《过渡期服务协议》,约定由转让方在交割日后一定时间内向标 的公司提供相关财务、HR、IT等服务,并由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过渡期服务费用。该等过渡期 服务费用独立计价收费,未包含在本次《股份收购协议》“交易总对价”中。 4、《加工协议》:由于标的公司暂无铬鞣剂生产装置,标的公司与转让方签署《加工协 议》,约定交割日后,转让方将为标的公司加工生产铬鞣剂,并由标的公司向转让方支付加 工费。该等加工费未包含在本次《股份收购协议》“交易总对价”中。 公司目前拥有年产4.5万吨铬鞣剂生产线,后续视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计划在标的公司 现有厂区新建铬鞣剂生产线,或调整重铬酸钠产业链的下游产品规划(重铬酸钠为生产铬鞣 剂的主要原材料,同时重铬酸钠亦可生产铬酸等其它多个产品)。本协议主要作为本次收购 后的铬鞣剂生产过渡安排,不影响标的公司的独立运营。 5、《销售代理协议》:为稳定标的公司铬鞣剂客户群和维持标的公司铬鞣剂的全球市场 占有率,因此,兄弟集团(香港)与LANXESS Deutschland GmbH签署《销售代理协议》(仅 限于铬鞣剂的销售代理,不包括其他产品),约定交割日后,以LANXESS Deutschland GmbH 或其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非独家代理销售铬鞣剂产品的方式进行销售过渡,并由兄弟集团(香 港)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费。该等销售代理费未包含在本次《股份收购协议》“交易总对价” 中。 公司目前是全球铬鞣剂主要供应商,已拥有一支成熟的铬鞣剂销售和服务团队,后续, 公司将视业务发展,整合公司和标的公司铬鞣剂的客户结构和销售渠道,全面提升客户服务 水平。本协议主要作为本次收购后的销售过渡安排,不影响标的公司的独立运营。 6、《供应和采购协议》:LANXESS Deutschland GmbH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采购重铬酸钠 生产相关下游产品,因此其一直以来均通过转让方向标的公司采购所需重铬酸钠。本次交易 完成后,为确保标的公司和LANXESS Deutschland GmbH的长期合作和业务的稳定延续,兄弟 集团(香港)与LANXESS Deutschland GmbH签署《供应和采购协议》,约定交割日后,由兄 弟集团(香港)继续为LANXESS Deutschland GmbH供应由标的公司生产的重铬酸钠。相应供 应和采购价格与本次《股份收购协议》“交易总对价”无关。 四、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产品、运营情况及具 体业务模式等内容,并结合该业务说明与你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性,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及 定价依据。 回复: (一) 标的公司主要情况: 8 1、主要股东:LANXESS Proprietary Limited 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图: 朗盛集团 LANXESS AG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上市公司) 100% 朗盛德国 LANXESS Deutschland GmbH 100% 转让方 LANXESS Proprietary Limited 100% 标的公司 LANXESS CISA Proprietary Limited 注:如上图所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朗盛集团(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主要产品:重铬酸钠、铬酸。 3、现有运营情况及具体业务模式:LANXESS CISA Proprietary Limited 是 LANXESS Proprietary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LANXESS Proprietary Limited 由在德国注册成立的朗 盛集团公司所有。标的公司的业务是将铬矿石转化为铬化学品,然后通过其控股公司 LANXESS Proprietary Limited 销售。 4、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与兄弟科技主营业务协同性: (1)整合产业链,提升竞争力 全球一半以上的铬矿产量在南非,标的公司位于南非纽卡斯尔市,是全球唯一一家靠近 铬盐核心原料“铬矿”最丰富的南非矿区附近的铬盐生产企业。 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维生素K3供应商及全球主要的铬鞣剂供应商,重铬酸钠是维生素K3和 铬鞣剂的核心原材料。朗盛是铬鞣剂发明者(1921年),有着100多年的铬盐生产与运营经验, 标的公司未来的主要产品包括重铬酸钠、铬酸及铬鞣剂。 本次并购实现了公司主要产品的产业链整合,确保公司核心原材料重铬酸钠的长期稳定 供应,提升了维生素K3和铬鞣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丰富产品结构,巩固全球市场领导地位 目前,公司和转让方均是全球铬鞣剂的主要供应商,公司的兄弟品牌铬鞣剂聚焦中国和 东南亚市场,以服务鞋面革和服装革客户为主;朗盛品牌铬鞣剂辐射欧洲、南美洲和非洲, 以服务汽车革和沙发革客户为主;因此,本次并购丰富了公司现有铬鞣剂的产品结构和客户 9 结构,全面提高了公司铬鞣剂的全球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了公司铬鞣剂的市场领导地位。 (二)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 2018 年度 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19,370 万兰特,EBITDA(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 24,720 万兰特, 净利润为 10,960 万兰特。 在前述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本公司在对标的公司进行估值时,参考折现现金流法、可比 公司估值等方法,同时综合考虑上下游产业链整合、行业的市场机遇,以及标的公司未来预 计的盈利能力、行业地位、品牌影响力、技术水平等因素,最终确定标的公司 100%股权及存 货等相关资产转让款合计为 8,305 万欧元(折合约 136,695 万南非兰特)。假设以该合计转让 款作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收购对价,对照标的公司 2018 年度 EBITDA 约为 5.5 倍、对照 2019 年 6 月 30 日账面净资产约为 1.4 倍,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五、请你公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 条的相关规定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的审计 报告、标的协议的评估报告。 回复: 由于双方签署《股份收购协议》之前,未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以及对相应资产进行评估, 而标的公司也无法提供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司后续将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出具标的公司一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相应资产的评估报告,并 向投资者披露。 六、请说明上述交易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如涉及大额商誉,请详细 说明相关情况。 回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股份收购协议》的约定,买方尚需就本次交易取得相关国家与地区的反垄断批复; 取得主管商务部门、发改委及外汇管理部门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投资及外汇管理的审批; 取得南非金融监管部门关于南非外汇管理的审批等,公司暂时无法预计是否能在2019年完成 股权交割及对上市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 10 根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 年度,标的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119,370 万兰特,EBITDA24,720 万兰特,净利润 10,960 万兰特;根据标的 公司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9 年 1-6 月,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470 万兰特, EBITDA10,370 万兰特,净利润 3,900 万兰特。预计未来,标的公司产品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预计将得到有效提升。 标的公司未来主要产品包括重铬酸钠、铬酸、铬鞣剂,重铬酸钠是维生素 K3 和铬鞣剂的 核心原材料,因此通过本次收购,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维生素 K3 及铬鞣剂的产业链将得到有效 延伸、铬鞣剂全球市占率进一步提高。同时,本次收购将有助于公司优化与完善全球营销网 络布局,更高效满足客户需求。而南非的贸易优势及贸易政策,也有利于公司积极应对目前 及未来全球贸易政策的变化。综上,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确保公 司长期稳定发展。 3、标的公司 100%股权及存货等相关资产转让款合计为 8,305 万欧元(折合约 136,695 万南非兰特;鉴于存货等相应资产的购买价格需于交割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确定,相应资产购 买价格确定后,标的公司 100%股权对价尚需调整)。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2019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93,730 万兰特。鉴于目前标的公司 100%股权 转让价格需于交割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确定,且未进行合并对价分摊的评估,公司暂无法预计 商誉。因此,公司将在确定 100%股权转让价格、完成对标的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合并对价分 摊评估后,确定本次收购产生的商誉。 七、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 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相关审批机关及监管机关的审核。 2、整合风险 由于标的公司地处南非,与公司在商业惯例、监管法律法规、会计税收制度、企业管理 制度、企业文化等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差异。考虑到上述中外企业管理文化差异,在本次收购 完成后,不排除整合效果无法达到预期的可能。对此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 管理水平,抵御整合风险。 3、审计风险 11 由于双方签署《股份收购协议》之前,未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而标的公司也无法提供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司后续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 的公司一年一期的审计报告,向投资者披露。本公告引用的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可能与按 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得出的最终经审计财务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4、汇率风险 标的公司日常运营币种主要为兰特,而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因此,人 民币对兰特之间的汇率变化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4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