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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兄弟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8021                   债券简称:兄弟转债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
2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
开。由于时间要求,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豁免通知时
限要求。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钱志达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钱志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钱志达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志达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
    同意聘任李健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同意聘任周中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同意聘任刘清泉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同意聘任沈银元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同意聘任钱柳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同意聘任张永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以上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应岗位工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方
案, 结合其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其岗位薪酬。本薪酬方
案适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人力资源
委员会实施细则》。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财经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财经委员
会实施细则》。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

                                       2
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审计部独立于公司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财务中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具体职责按《内部审计制度》执行。
                                        审计部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由董
                                     事会任免。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限:                                     (一)审计政策的研究;
       (一)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
计机构;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二)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
度及其实施;                         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三)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
计之间的沟通;                       外部审计机构;
       (四)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其披露;                                 (六)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
       (五)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 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协调;
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七)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六)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八)审议公司募集资金 、对外担保、证券投资
事宜。                               等重大事项的审计报告;
                                         (九)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
                                     计;
                                         (十)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召
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 开一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
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 两天(不含通知当日)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审计委
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 员会委员召集,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
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 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
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

                                            3
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 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限:                                             (一)宏观政策及产业政策研究;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          (二)指导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及调整,听
研究并提出建议;                            取战略回顾及总结汇报;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的及公司内部规定由董事长批准的重大投资方
出建议;                                    案及投资项目、重大资本运作(包括并购、再融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 资、分立与合并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部负责做好战略         第十条    战略发展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 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
关方面的资料:                              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        (一)公司战略规划、战略总结、战略修订
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 意见等资料;
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             (二)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
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项目的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二)由战略与投资部进行初审,签 等资料;
                                             4
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 项目的立项意见书、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
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 报告等。
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战略与投资部;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
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
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实施细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已届满,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钱志达先生、钱志明先生、周中平先生、肖春雷先生、俞飚先生,钱
志达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顾菊英女士、褚国弟先生、钱志达先生,顾菊英女士为主任委员;
       (3)人力资源委员会:褚国弟先生、顾菊英女士、钱志达先生,褚国弟先生为主任委员;
       (4)财经委员会:钱志达先生、周中平先生、李健平先生、唐月强先生、顾菊英女士,
钱志达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建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洁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任期一致。
    沈洁女士办公电话:0573-80703928          联系传真:0573-87081001
    电子邮箱:stock@brother.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6
 附件:




                                各相关人员简历


    钱志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
现任兄弟科技董事长/总裁、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长、
浙江兄弟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兄弟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彭泽龙城港务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兄弟皮革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兄弟家具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兄弟投资
有限公司监事、海宁兄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兄弟制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钱志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739.5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1%,与公司
董事钱志明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副总裁刘清泉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志达先生与钱志明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钱志达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钱志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钱志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现任兄弟科技副董事长、海
宁兄弟皮革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兄弟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明达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海宁兄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利
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北京朗视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朗视仪器有限公
司董事长、北京三维数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418.2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4%,与公司董事钱志达
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副总裁刘清泉女士为叔嫂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志明先生与钱志达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志明先
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7
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钱志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健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
程师。现任兄弟科技董事/高级副总裁、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
司董事。曾任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及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健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健平先生不存
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健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中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
任兄弟科技董事/高级副总裁、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兄弟科技技术中心总监、总
工程师。
    周中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7.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中平先生不
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周中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
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清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兄弟科技高

                                         8
级副总裁、浙江兄弟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曾任兄弟科技营销总监、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
司董事。
    刘清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8.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与公司董事长/总裁钱志达
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钱志明先生为叔嫂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清泉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清泉女士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沈银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兄弟科技高
级副总裁、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兄弟科技董事、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九江维生素基地总经理。
    沈银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4.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10%,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银元先生不存在
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沈银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钱柳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大专学历,2011 年 7 月 29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号码:2011-2A-484),现任兄弟科
技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曾任兄弟科技内审组组长、总经理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大丰兄
弟制药有限公司监事、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
    钱柳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0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柳华女士不存在以下

                                         9
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钱柳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
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永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兄
弟科技财务中心总监、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浙江兄弟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
曾任兄弟科技财务中心副总监、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
    张永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5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06%,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永辉先生不存
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永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廖建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审计部经理,
曾任兄弟科技审计经理。
    廖建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沈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5 年 6 月起就职
于兄弟科技,于 2015 年 11 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
号 :2015-2A-294),现任证券事务代表,沈洁女士于 2017 年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
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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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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