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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兄弟科技:更正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8021                     债券简称:兄弟转债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17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关于收
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经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
告内容出现错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更正的具体内容如下:
    A、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一

    更正前: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沈培强 顾海营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3、2

   更正后: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11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沈培强 顾海营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3、2


    更正内容二:

    更正前: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
诉讼(仲裁)基本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预     诉讼(仲 诉讼(仲裁)审 诉讼(仲裁)判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情况      (万元)   计负债       裁)进展 理结果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2020 年 5 月,公                                                                    2020-039
司收到浙江省高                                                                      《关于收
级人民法院的                                                                        到浙江省
《传票》与《应                                                                      高级人民
诉通知书》,嘉兴                                                                    法院<传
市中华化工有限                                   驳回上诉,维                       票>的公
责任公司(以下                                   持原判。案件 本判决为终 2020 年 09 告》;
                        12,000 否     已判决
简称“中华化                                     受理费由中华 审判决。   月 17 日 2020-072
工”)因不服浙江                                 化工负担。                         《关于收
省嘉兴市中级人                                                                      到浙江省
民法院的(2019)                                                                    高级人民
浙 04 民初 140 号                                                                   法院<民事
《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的
提起上诉。                                                                          公告》
其他小额诉讼累                                   对公司利润无
                        263.83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计                                               重大影响



    更正后: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预 诉讼(仲       诉讼(仲裁)审 诉讼(仲裁)判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情况        (万元)      计负债 裁)进展   理结果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2020 年 5 月,公                                                                    2020-039
司收到浙江省高                                                                      《关于收
级人民法院的                                                                        到浙江省
《传票》与《应                                                                      高级人民
诉通知书》,嘉兴                                                                    法院<传
市中华化工有限                                   驳回上诉,维                       票>的公
责任公司(以下                                   持原判。案件 本判决为终 2020 年 09 告》;
                      12,000 否        已判决
简称“中华化                                     受理费由中华 审判决。     月 17 日 2020-072
工”)因不服浙江                                 化工负担。                         《关于收
省嘉兴市中级人                                                                      到浙江省
民法院的(2019)                                                                    高级人民
浙 04 民初 140 号                                                                   法院<民事
《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的
提起上诉。                                                                          公告》
其他小额诉讼累                                   对公司利润无
                      400.24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计                                               重大影响




                                                 2
    B、对《关于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二、本次《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1、被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志达,董事长
    住所地: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联民村蔡家石桥3号


    2、原告: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贵法,董事长
    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中华村


    3、受理法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4、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盈余分配款 33,426,800 元。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
付原告以 18,232,800 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实际支付日止、15,194,000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实际支付日止,按 LPR1.3 倍计算的损失。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更正后:
    二、本次《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1、原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志达,董事长
    住所地: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联民村蔡家石桥3号


    2、被告: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贵法,董事长
    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中华村


    3、受理法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4、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盈余分配款 33,426,800 元。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

                                          3
付原告以 18,232,800 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实际支付日止、15,194,000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实际支付日止,按 LPR1.3 倍计算的损失。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除上述更正外,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作,努
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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