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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兄弟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23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8021                  债券简称:兄弟转债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维生素”)管理层、业
务骨干、大学生等人才提供良好的生活及居住环境,兄弟维生素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志达先生拥有的房产(包括住宅及附属物,以下简称“该房产”)作
为兄弟维生素人才宿舍,住宅建筑面积合计3,443.09平方米,交易总价为3,548.3448万元,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钱志达、钱志明先生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                                      钱志达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41919**********
                                        -1-
                    住址                              浙江省海宁市*******
                  通讯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钱志达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志达先生共持有公司
股份257,395,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2%,同时钱志达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钱志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房产坐落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常新路57号上海花园,共计26套住宅(带装
修)及附属物,住宅均已取得大丰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大丰市国土资源
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住宅建筑面积合计3,443.09平方米,登记用途为住宅,符合其
再上市政策规定。
   本次购买的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
       “大丰”位于江苏沿海中部,是盐城的滨海新城区,本次交易的房产坐落于江苏省盐城
市大丰区常新路,交通便利,公园、学校等周边配套良好,26套住宅完成装修且处于同一小
区,便于管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坤元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拟收购的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坤元评报〔2021〕785号),经评估,本次交易标的评估价值合计人民币3,620.76万
元。
       本次交易的房产转让价款总价以上述评估价格作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
易价格按评估价值的98%确定,即人民币叁仟伍佰肆拾捌万叁仟肆佰肆拾捌元整(小写
35,483,448.00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卖人:钱志达
       买受人: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
       (一)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所售房产坐落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常新路57号上海花园6号楼,总共为26套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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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其附属物,房屋类型为住宅,结构为砖混;房屋建筑面积共3,443.09平方米。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成交价格:本次交易的房产转让价款总价以第三方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价格作
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35,483,448.00元(大写:叁仟伍佰
肆拾捌万叁仟肆佰肆拾捌元整),产生的评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该转让价为含税价,因转
让房产发生的过户费由出卖人承担,交易税费按纳税主体各自承担。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本合同签订后,买受人于合同生效后7日内支付全部房价款的70%,
即人民币24,838,413.60元(大写:贰仟肆佰捌拾叁万捌仟肆佰壹拾叁元陆角)至出卖人指定
账户。买受人交付房款时,出卖人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并向买受人寄送验房通知
书,买受人未收到出卖人验房通知擅自使用房屋的,视为验房合格。在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
房屋全部钥匙(由买受人向出卖人出具盖章收据)之日起7日内支付剩余购房款,即人民币
10,645,034.40元(大写:壹仟零陆拾肆万伍仟零叁拾肆元肆角)。
    (三)房屋过户
    双方确认,自最后一笔购房款付清之日起的30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
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盐城市大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
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出卖人故意
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买受人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房产主要用于兄弟维生素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以及大学生等员工的人才宿舍。近年来,
为有效改善公司人才的生活与居住条件,原部分居住于厂区的员工陆续迁出厂区居住,目前,
需提供人才宿舍的员工约50人,随着业务的发展,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仍在不断提升,该房产
的购入能较好满足人才住宿需求。
    兄弟维生素将该房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30年计提折旧,该房产年折旧费用略高于市
场房屋租赁费用,但该房产交通便利、公共配套良好,其保值增值性较好,且有利于为兄弟
维生素员工提供稳定、良好、便利的生活与居住环境,提高兄弟维生素管理的方便性以及服
务的时效性,以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归属感,有利于促进兄弟维生素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符合
兄弟维生素整体发展需求。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此次购买房产不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以评估价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并给予适当折扣,交易定
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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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志达先生近十二个月内未与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购买房产是为满足员工宿舍需求,有利于公司员工住宿提供的稳定性,
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公司人才吸引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必
要性和合理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以评估价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并给予适当
折扣,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
易议案。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兄弟维生素拟购买的房产作为人才宿舍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有利于为兄弟维生素员工提供稳定、良好、便利的生活与居住环境,以及更方便、时
效的服务,有利于促进人才引进,提高员工满意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本次交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对本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
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兄弟维生素本次购买的房产用于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以及大学生等
员工的人才宿舍,该房产交通便利、公共配套良好,有利于为兄弟维生素员工提供稳定、良
好、便利的生活与居住环境,提高兄弟维生素管理的方便性以及服务的时效性,以提升员工
满意度和归属感,有利于促进兄弟维生素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符合兄弟维生素整体发展需求。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此次购买房产不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以评估价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
并给予适当折扣,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规范,本次关联交
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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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关联方基本情况、本次
的交易定价原则及交易金额。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以评估价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并给予适当折扣,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资产评估报告;
    6、房屋买房合同。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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