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9-05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兄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兄弟”字号授权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志达先生控股的浙江兄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
新材料”,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签署《字号授权使用协议》,授权字号用于兄弟新材料
的公司登记注册(包括其分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关于字号授权使用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浙
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以及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规定,兄弟新材料其经营的业务范
围不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有竞争关系,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对本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该
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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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本页无正文,为《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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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国弟 俞 飚 章智勇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