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5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
于在 3.5 亿元额度内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
为:
1、本次回购的资金为自筹资金,其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本次拟实
施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为公司已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在回购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回购本公司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的条件下,
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 4,375.00 万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 4.9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健,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同时,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等
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
心。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同时具备
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7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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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海 燕 黄 雄 石 桂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