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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沃科技: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2018-12-11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之核查意见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天沃科技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非公开
发行股票147,152,400股,发行价格为7.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71,269,472.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0,548,808.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20,720,663.70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沪众会字(2018)第
4639号《验资报告》,且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
集资金将用于投资玉门郑家沙窝熔盐塔式 5 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30日,玉门郑家沙窝熔盐塔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累计投
入金额为72,088.29万元,投资进度为70.62%(未经审计数);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募投项目拟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
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审批和开工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工程设计、主要的分
包和设备招标均按照计划执行。1#-10#镜场土建全面展开施工,1#模块设备已全

部安装完成,正处于调试期。2#-6#模块土建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次塔钢结构材

料已全部到场,正在制作安装中。储热部分:中央冷熔盐罐内、外罐已施工焊接

完成,并已进行水压试验,内部保温已基本完成,具备交付条件。动力岛部分:

土建工作已基本结束,汽轮机、汽包等设备正在发运中。
    为保障项目质量,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
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态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玉门郑家沙窝熔盐塔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

    四、募投项目拟延期的原因
    该募投项目系我国首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之一,是新能源利用的重要发
展方向,但国内施工团队存在对光热项目建设经验不足、众多配套厂商对光热发
电所需新技术产品的开发调试需要摸索以及气候条件方面对施工的限制等影响,
对项目实施进度产生一定制约。此外,在项目建设初期,受总体金融环境影响,
公司融资进展较预期有所滞后,也影响到项目的实施进度,募投项目的机组无法
在2018年12月31日全部投入使用,为了更好的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国家
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
〔2018〕46 号)文件表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6]1881 号)明确,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建成投产的首批示范项目执
行每千瓦时 1.15 元(含税)标杆上网电价。根据示范项目实际情况,首批示范
项目建设期限可放宽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建立逾期投运项目电价退坡机
制,具体价格水平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另行发文明确。”
    本次延期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收益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且本次延期未改变
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本募投项
目延期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审议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所受的各种客观因素综合评价后,做出的审慎判断,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期
限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
目进行延期。

    3、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
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
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
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九州证券对天沃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东升             唐绍刚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