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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沃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3-23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的有
关要求,以及工商部门的指示,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做出修订,
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修订前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苏州市工商行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市场监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信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信用
用代码为 91320500703676365K。                  代码为 91320500703676365K。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
组织在公司内发挥领导作用。                     织在公司内发挥领导作用。
第一百四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四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原则是: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原则是:                   (一)利于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
(一)利于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           (二)授权事项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且授权
(二)授权事项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且授         内容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
权内容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                   (三)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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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三)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力: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力:                (一)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一)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二)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       理的工作;
经理的工作;                                  (三)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三)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5%以下的除提供担保事项以外的第四十一条规
产 5%以下的除提供担保事项以外                 定的其它交易事项,但关联交易除外;
的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它交易事项,但关联        (四)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
交易除外;                                    券;
(四)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       (五)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证券;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五)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
(六)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股东大会报告。
(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
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
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
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若本《章程修正案》获得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将与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修正案》、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修正案》一并,以《公司章程》(2017
年 11 月)为基准修改全文,并刊载发布。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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