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规定,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天沃科技”)编制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8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47,152,400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8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1,269,472.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0,548,808.30 元(不包含可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3,032,928.5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0,720,663.70 元。本公司需支付的承销佣金、保荐费用合计 46,781,736.80 元(包含可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2,648,022.84 元)(前期已预付保荐费 0.00 元,本次从募 集资金中扣除 46,781,736.8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用后的 余额 1,024,487,735.20 元已于 2018 年 05 月 28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18)第 4639 号验资报 告验证。 (二)2018 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72,088.29 万元,其 中本年投入 72,088.29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29,983.78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8,425.70 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 33,662.59 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72,088.2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7.36 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差异 29,906.42 万元,其差异原因为: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 1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9,7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各种发行费用中不能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03.29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包含: 1、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支付的手续费余额共计人民币 36.87 万元; 2、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 规定》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存储方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期末余额(元) 备注 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 80200006 非公开发 活期存 764,619.35 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区支行 3578688 款行专户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 80200006 非公开发 活期存 8,966.78 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区支行 3579388 款行专户 合 计 773,586.13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授权保荐 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资料。要求保荐人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 场调查。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 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 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2 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3,662.59 万元置换截止 2018 年 4 月 30 日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玉门郑家沙窝熔盐塔式 5 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 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州天 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 (2018)第 4640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之日期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 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 年 07 月 09 日,公司已将暂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 10,000.00 万元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07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9,700.00 万元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截止报告日,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 29,700.00 万元尚未归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3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2,072.0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088.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088.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资进度(%)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金承诺 投资总 投入金 累计投入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投资总 额(1) (3)= 生重大变 变更) 额 金额(2) (2)/(1)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额 化 期 承诺投资项目 玉门郑家沙窝熔盐塔式 5 万千瓦光热 否 102,07 102,07 72,088 72,088. 70.62 - - 不适用 否 发电项目 2.07 2.07 .29 29 102,07 102,07 72,088 72,088. 70.62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7 2.07 .29 29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102,07 102,07 72,088 72,088. 70.62 - - - - 合计 2.07 2.07 .29 2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详见附件 1 说明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4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不适用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或其他情况 5 附件 1 说明: (1)募投项目完工的具体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审批和开工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工程设计、 主要的分包和设备招标均按照计划执行。1#-10#镜场土建全面展开施工,1#模块 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成,正处于调试期。2#-6#模块土建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次塔 钢结构材料已全部到场,正在制作安装中。储热部分:中央冷熔盐罐内、外罐已 施工焊接完成,并已进行水压试验,内部保温已基本完成,具备交付条件。动力 岛部分:土建工作已基本结束,汽轮机、汽包等设备正在发运中。 (2)募投项目拟延期的原因 该募投项目系我国首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之一,是新能源利用的重要发 展方向,但国内施工团队存在对光热项目建设经验不足、众多配套厂商对光热发 电所需新技术产品的开发调试需要摸索以及气候条件方面对施工的限制等影响, 对项目实施进度产生一定制约。此外,在项目建设初期,受总体金融环境影响, 公司融资进展较预期有所滞后,也影响到项目的实施进度,募投项目的机组无法 在2018年12月31日全部投入使用,为了更好的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公司决定 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19年12月31日。 (3)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能发新能〔2018〕46号)文件表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6]1881号)明确,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建成投产的首批示范项目执行每千 瓦时1.15元(含税)标杆上网电价。根据示范项目实际情况,首批示范项目建设 期限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建立逾期投运项目电价退坡机制,具体价格 水平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另行发文明确。” 本次延期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收益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且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 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2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