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7-23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沃科技
股票代码:002564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香樟街39号26-28层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香樟街39号26-28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7】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沃科技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
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基本情况 ..................................... 7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7
第三节 持股目的........................................................................................................................... 8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二、 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的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9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 9
三、 本次减持股份的限制情况及其他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一、 备查文件........................................................ 13
二、 备查地点........................................................ 13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
指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沃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管理的浙金瑞雪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11,000,000】股天沃科
技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香樟街39号26-28层
法定代表人 余艳梅
注册资本 17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7289494K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
列的为准。
经营期限 自1993年5月19日起至长期
主要股东:公司目前有 3 名股东,分别为: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持股 7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7.5%)、传化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 4.5%)。
第一大股东: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 12 号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情况说明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 78%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私募股权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
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
(按商务部核定目录经营),进口商品的国内
销售,纺织原辅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工艺
美术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
机电设备、农副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
贵金属、矿产品(除专控)、医疗器械的销售,
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
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
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动人员(不含海员),房
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经济技
术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
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17.5% 主营业务: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
有限公司 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
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
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
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
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
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
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
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
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
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
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
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
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十八、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4.5% 主营业务:批发、零售:化肥、农药(除危险
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机具、日用化工
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
化学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
的一切合法项目;销售有色金属;出口本企业
自产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
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
代物流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企业咨
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基本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余艳梅 女 董事长 中国 杭州 否
戴俊 男 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杭州 否
谢蔚然 男 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辛洁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张逢伟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谢捷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杨柏樟 男 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周小明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王维安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童杰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浙金瑞雪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共持有
54,194,516 股天沃科技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23%。信息披露义务
人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少浙金瑞雪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
1.27%的股份,减持后所持有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为 4.97%,不再是
公司 5%以上的股东。
二、 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等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浙金瑞雪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持有 54,194,516 股天沃科技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3%。本次权益变动采用
大宗交易的方式,浙金信托将 11,000,000 股天沃科技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具
体减持情况如下:
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总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交易方式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
2020 年 7 月 21 日 大宗交易 3.87 6,000,000 0.69
限公司-浙金瑞雪一
2020 年 7 月 22 日 大宗交易 3.84 5,000,000 0.5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合计 11,000,000 1.27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
股东名称 占总股 占总股
质 股数 股数
本比例 本比例
浙商金汇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浙
普通股 54,194,516 6.23% 43,194,516 4.97%
金瑞雪一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三、 本次减持股份的限制情况及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浙金瑞雪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无其
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天沃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
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其他信息。
二、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
人余艳梅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艳梅
签署日期:2020 年【7】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天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 市 公 司 所 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
上市公司名称
司 在地 长山村临江路 1 号
股票简称 天沃科技 股票代码 002564
信息披露义务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 信 息 披 露 义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香
人名称 司 务人注册地 樟街 39 号 26-28 层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54,194,516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6.23%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11,000,000 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1.27%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43,194,516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4.97%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2020 年 7 月 22 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大宗交易
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
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不适用 □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不适用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艳梅
签署日期:【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