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1-03-1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1)第 02092 号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沃科技”)2020 年
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03 月 15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 02090 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审核了后附的
天沃科技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天沃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1294 号)的要求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天沃科技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收入进行审核,并就天沃科技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
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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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天沃科技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1294 号)的规定编制。
四、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天沃科技 2020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
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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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1 年 0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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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
[2020]1294 号)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
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771,247.36 1,077,919.7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11,626.82 7,510.76
其中:废料收入 4,614.12 废料销售
材料收入 3,117.88 原材料销售
租金收入 499.74 租赁收入
电费收入 354.95 水电费收入
利息收入 2,933.06 资金占用收入
其他 107.07 其他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1,626.82 7,510.76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759,620.53 1,070,408.95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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