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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沃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 14:00 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 1 号。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司
文培先生主持。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苏州
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79 人,代表股份 25,926,75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822%,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
本 858,904,477 股的 3.0186%。
     ①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0 人,代表股份 1,711,22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968%,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
本 858,904,477 股的 0.1992%。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9 人,代表股份 24,215,5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7854%,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858,904,477
股的 2.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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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77
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38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13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25,317,3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121%,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
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858,904,477 股的 2.9476%。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强律师、叶慧敏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
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56,6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589%;
反对 5,85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994%;弃权 10,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447,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8140%;反对 5,8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434%;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7%。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强律师、叶慧敏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
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
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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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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