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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沃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2-03-2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内容                                                   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                                           1-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4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2)第 02502 号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沃科技”)2021 年度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 02499 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天
沃科技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天沃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要求编制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天沃科技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收入进行审核,并就天沃科技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天沃科技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定
编制。
    五、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天沃科技 202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
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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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2 年 3 月 23 日




                                   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具体扣除                 具体扣除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680,679.12               771,247.3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0,401.49                11,626.8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53%                    1.5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0,401.49                11,626.82
                                                                      出 售 废                    出 售 废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料、销售                    料、销售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                材料、租                    材料、租
                                                             7,440.96                 8,693.76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                金收入、                    金收入、
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水电费收                    水电费收
                                                                      入及其他                    入及其他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2,620.08 利息收入        2,933.06    利息收入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
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340.45 贸易收入                 -   贸易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0,401.49                11,626.82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                        -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                        -
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
                                                                     -                        -
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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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情况                     情况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70,277.63               759,620.53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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