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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22-06-2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就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在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六次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等各项相关事项事前予以认可,现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1)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因近期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继续
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经审慎研究分析并经交易各方协
商,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之解除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我们对此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其充分反映了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在原《金融服务协议》生效期间内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
险管理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已提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金融服务协议》,资料内
容充分、详实,并就上述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公司本次拟与上海电气集团财

                                   1
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我们对此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进
行了事前审核,其充分反映了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的经营资质、
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我们对此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
预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能够降低交易风险,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
                                                       2022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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