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就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在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事前予以认可,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我们对此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其充分反映了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在《金融服务协议》生效期间内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 管理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 2022 年 9 月 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