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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十次会议审议的各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就关联交易事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
收入是有益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为保障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
全,制定并更新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在一定程
度上能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风
险,能够维护资金安全。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事项
    公司拟定的《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上海电气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其
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
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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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
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重大风险。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关于拟向电气控股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次借款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
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关于对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对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资
料,我们认为,上述反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
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事项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
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
                                                        2022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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