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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沃科技:关于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2022-12-1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
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及子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领
导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领
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资产财务部、审计风控部、证券事务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
负责人。
    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办公室,在预防处置领导小组
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公司及子公司设立风险预防处置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二)及时获取电气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对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防止发生重大风险。
    (三)及时了解电气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情况,并向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
小组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四条 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与电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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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
    第六条 电气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一)电气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
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等重大事项;
    (二)发生可能影响电气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
经营风险等事项;
    (三)电气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以上;
    (四)其他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回收风险等事项。
    第七条 存款风险发生后,风险预防处置办公室应立即向风险预防处置领导
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信息,分析整理情况后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同时
报告公司董事会。
    第八条 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后,请电气财务公司提供
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
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置方案,方案包括
以下主要内容:
    (一)应采取的化解风险的措施及应达到的目标;
    (二)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九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回收资金,确保公司及子公
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第十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风险预
防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积极做
好风险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置
    第十一条 针对电气财务公司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公
司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
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则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
款。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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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预案的解释权、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四条 本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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