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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绿新: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0-26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2-041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计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丹先生召集,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署了对本次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2-43 号公告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 40%,本次发行
短期融资券将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短期资金和置换银行贷款;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有关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
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实际发行
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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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需提请公司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
根据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实际情况,持续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
   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
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上海
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现有的土地、
以及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使募集资金的效益得以更好的发挥,使用效率更高。董事会同意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和投入资金。
    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 666 号;拟将
“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建筑工程自建变更为使用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实业﹝上
海﹞有限公司现有建筑物实施;以及,拟将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资金由 5,162.11 万元变更为
3,550.49 万元。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有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2-44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
金额事宜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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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9 日至 30 日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
简称“上海证监局” )的现场检查,并于 2012 年 9 月 17 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沪证
监公司字<2012>291 号”《关于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以下
简称“监管关注函” )。根据上述监管关注函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公司拟定了《上海绿新包
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2-45 号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范意见》有关条款规定,公司拟发行证券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
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 15 日以
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据此,公司拟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周一)召开 2012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2-46 号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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