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公告2012-10-26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2-044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1】293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每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1.20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520 万元。
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字【2011】第 10875 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4 万吨新型
生态包装材料项目”由湖北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42,514.85 万元;“研
发中心项目”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162.11 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资金的情况
201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议案》。
1、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变更为上海市青
浦区赵巷镇崧华路 666 号。
2、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建筑工程自建变更为使用公司全资孙公司“优
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现有建筑物实施。
3、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资金由 5,162.11 万元变更为 3,550.49 万元,具体
进度和投入金额清单如下:
目前投入(万元)
序号 项目 计划投入(万元) 变更后投入(万元)
截止 9 月 30 日
1 建筑工程费 755.00 0.00 0.00
2 设备购置费 3,587.47 661.70
2,631.2
3 设备安装费 280.05
1
4 工程其他费 362.62 742.32 742.32
5 基本预备费 176.97 0.00 176.97
6 合计 5,162.11 1,404.02 3,550.49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投入资金的原因及影响
2011年8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受
让有关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关联方所持有的有关股权的议案》,公司
全资子公司绿新包装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5737.95万元的价收购了优思吉德实业﹝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思吉德公司”)100%的股权;2012年10月19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
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优思吉德公司位于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666号,拥有国有土
地使用权27207.5平方米,产权号沪房地青字(2012)第006387号,建筑面积20746.19平方
米,其中办公楼3586.08平方米,厂房17160.11平方米;
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公司现有的房地产资源以及相应的配套基
础设施,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666号;
拟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建筑工程自建变更为使用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公司
现有建筑物实施;以及,拟将“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资金由5,162.11万元变更为3,550.49
万元。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变更后,实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使用的建筑物面积将为3867.92
平方米,其中,使用其办公楼面积2689.56平方米,使用厂房面积1178.36平方米。
四、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不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前期准备工作可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方式、投入金额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
五、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风险和对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后不存在新增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本次变更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将原“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变更为上海市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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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赵巷镇崧华路 666 号;实施方式由建筑工程自建变更为使用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实
业﹝上海﹞有限公司现有建筑物实施;投入金额由 5,162.11 万元变更为 3,550.49 万元。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将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
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 666 号;将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建筑工程
自建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现有建筑物实施;将“研
发中心项目”投入资金由 5,162.11 万元变更为 3,550.49 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不改变公司
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能使募集资金的效益得以更好的发挥,使用效率更
高。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材料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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