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新: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3-03-25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3-011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2013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3年公司因日常经营
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计划关联交易总额为6,200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的3.64%),去年实际发生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金额为7,249万元。
1、2013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特锐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以下简称“江阴特锐达”)拟向关联方江阴新光镭射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新光”)采购原料膜产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00万元,上述交
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12%。
2、2013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新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以下简称“荆州新马”)拟向关联方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骏马”)购买生产原料白卡纸,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上述交易金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52%。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 江阴新光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阴新光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锡澄路285号
法定代表人:张学斌
注册资本: 360 万元美元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生产特种薄膜涂布(镭射转移膜)、光学膜涂布、隔热膜、
防爆膜、电话铝镀膜)、装饰膜、环保转移纸、文教用品、玩具。(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江阴新光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8,916,285.09元,净资产为85,163,961.50元;
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393,574.81元,实现净利润15,124,976.11元。
江阴特锐达股东之一新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亦是江阴新光控股股东,新光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学斌先生;同时,张学斌先生担任江阴特锐达总裁和江阴新光董事
长职务,故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2) 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纪南镇拍马村
法定代表人: 杨先龙
注册资本: 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生产、销售涂布白卡纸。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湖北骏马201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9,898万元,净资产为12,293万元。2012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4.38亿元,实现净利润2,383万元。
湖北骏马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是杨先龙先生,他亦是荆州新马的法定代表人,故
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特锐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以下简称
“江阴特锐达”)拟向关联方江阴新光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新光”)
采购原料膜产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00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的0.12%。
2、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新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以下简称
“荆州新马”)拟向关联方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骏马”)购买生产原
料白卡纸,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3.52%。荆州新马与湖北骏马有着长期合作关系,同时在同一区域,物流成本较低。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生产成本,使得公司的经济
效益实现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
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产生,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
正常业务的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执行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绿新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
活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海绿新201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