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新: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22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3-021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星期
一)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次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次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
表书面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
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3 号》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