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新: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3-04-22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上海
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查
后认为: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96名激励人员均为在公
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重要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22 日
[以下为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以下监事同意上述意见并签字:
(伍宝中) (程永清) (周寅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