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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绿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3-07-12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3-037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
名(刘炜先生、宁雨洁女士为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利益相关人,故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王丹先生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
参与表决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已经由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由于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
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另有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再
作为激励对象。为此,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对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也进
行相应调整。经过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从96人调整为9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总数由669万股调整为 661万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的名单进行再次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对此
发表了法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刘炜先生、宁雨洁女士为本计划激励对象,故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_7 票赞成,_0_票反对,_0_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各项授权条件,受公司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确定以2013年6月24日作为本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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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股票的授予日,向91位激励对象授予66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再次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刘炜先生、宁雨洁女士为本计划激励对象,故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_7 票赞成,_0_票反对,_0_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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