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新: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2-04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4-074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9: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2 月 2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2
日 15:00 至 2014 年 12 月 3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现场会议主持人:张晓东先生
(五)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 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8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324,255,15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6.5389%。
公司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亦出席了会议。
(二) 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321,993,404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46.2143%。
(三) 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2,261,7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246%。
三、 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与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3,995,053股,反对260,09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1,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5001%;
反对 260,0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9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3,995,053股,反对260,09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1,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5001%;
反对 260,0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9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吕琰律师、王安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绿新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