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歇业清算的提示性公告2015-01-31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5-008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歇业清算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6月28日,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新”)与王斌等
5名自然人签署了关于《王斌、王钊德、徐幼梅、沈一萍、王桂仙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文件。实施股权转让后,上海绿新占60%
股份,王斌占40%股份。
2014年12月公司发现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美” )的合
作方暨实际经营管理者王斌、王钊德和王国友,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履行对公司的忠
实和勤勉义务,存在严重违规及其他行为。公司实施的监督和控制措施无法实施,派出高管及
相关人员现场检查受阻,派驻财务经理已经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与浙江德美的实际管理层反复
沟通未果,公司对浙江德美已失去了有效控制。
鉴于浙江德美存在上述情况,为避免公司遭受更大损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浙江德美实施
歇业清算,最大限度维护股东利益。
上海绿新可能遭受的直接损失不超过9,703万元,具体为:
(1)上海绿新对浙江德美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金额7,380万元。
(2)上海绿新对浙江德美的借款余额2,323万元。
鉴于上述情形,上海绿新认为浙江德美在未来很可能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按照谨慎性原
则,公司决定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全额减值准备。
另外,上海绿新对浙江德美的银行授信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实际发生贷款金
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为保持上海绿新平稳运营,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作为上海绿新的控股
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浙江德美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银行三家银
行贷款所提供的16,000万元担保责任,由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上海绿新不再承担上述贷
款的担保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已就该事项向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该事项尚需与有关银行协商
确定后实施。
针对上述情况,上海绿新保留一切维护公司利益的权力,目前已经采取各项措施,减少损
失,并立即启动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责任,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目前上海绿新
业务一切正常;上海绿新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歇业清算事项已经浙江德美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浙江德美股东会决议内容启动
歇业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