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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绿新: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徐建新)2016-04-22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徐建新
     2015 年 6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

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 2015 年的工作中,勤

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

司 2015 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

没有提出异议。

    201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2015 年 6 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参加 7 次,本

人对 7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本人就如下事宜发表过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为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其他工作的情况

    2015 年 6 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在公司现场调查、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的累

计天数为 20 余天,分别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本人对公司在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方面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

管理制度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董事长做过很多的交流,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有的已为

公司所接受。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履职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任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2015 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

指导和督促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2)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进行审

阅,并对公司财务报告如何全面、真实、合理反映公司情况提出了很多建议;(3)针对 2015

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与年审会计师商定了 201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4)与年审会计

师进行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初审结果,并就重要事项进行了讨论。

    2015年度,公司薪酬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年度内共召开会议1次;2015年末,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就年初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对经营班子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审查和核实
了经营班子本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2016 年 4 月 21 日